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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旅游投资的可持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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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是一种正在迅速发展的新兴的旅游形式,也是当前旅游界的一个热门话题。1999年是中国国家旅游局规定的生态旅游年。世界人士预测,以走向保护区、亲近大自然为主题的"生态旅游热"将在全球兴起。就在人们为我国旅游业面临难得的机遇而欣喜若狂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是旅游业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的危害。特别是目前有的人打着生态旅游的旗号,而实际上却做着破坏环境的旅游。因此,必须对生态旅游的真正内涵加以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制订出生态旅游的法制法规和管理措施,并使生态旅游成为对旅游者进行生态教育的一所大学校。以此来保护我们的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使旅游业成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
一、 生态旅游概念的衍变与真正内涵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全新的旅游业。1988年,给生态旅游的定义是:生态旅游作为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游客在观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区域,尽情考察和享乐旖旎风光和野生动植物。这时期生态旅游的概念是指一种旅游业中的"复归自然"、"返朴归真"的观念。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更愿意到大自然中游览而不是去现代的城市和海滨度假,强调发展旅游业中对自然景观的开发。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应与自然和谐,并且必须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即不能以当代人享受和牺牲旅游资源为代价,剥夺后代人本应合理地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甚至当代人在不破坏前人创造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前提下,为后代人建设和提供新的人文景观。并且,生态旅游的全过程中,必须使旅游者受到生动具体的生态教育。
真正的生态旅游是一种学习自然、保护自然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和教育活动,单纯的盈利活动是与生态旅游背道而驰的。同时,生态旅游也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绿色产业,需要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多学科的论证,方能投产。需要认真研究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承受能力。否则,将对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干扰和破坏。同时,生态旅游应该把环境教育、科学普及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真正使生态旅游成为人们学习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大学校。
二、 我国生态旅游的现状
生态旅游的开展,不仅提高了人们走进自然,欣赏自然的兴致,也提高了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赚取外汇的份额。据前不久召开的世界生态旅游大会介绍,生态旅游给全球带来了至少200亿美元的年产值,生态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潮流。
我国具有发展生态旅游的良好条件:一是拥有巨大的客源市场,且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对生态旅游的需求将不断增长;二是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截至1997年底,我国已建立起各类自然保护区932个(列为国家级的124个),被正式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有14个。这些保护区集中了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中最精华的区域,是生态旅游的理想处所。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全国10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调查结果表明:其中已有82个保护区正式开办旅游,年旅游人次在10万人以上的保护区已达到12个。目前国内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方兴未艾,年总旅游人次近2500万,年旅游总收入近5.2亿元。一些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龙头"。
但由于我国的旅游业开发史较短,目前尚为发展中国家旅游开发模式。人们对旅游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尚缺乏科学理解,那种"旅游业是无烟工业"的观念还较流行,生态旅游的发展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强调到大自然中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旅游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破坏。实际上,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给环境带来较严重的污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
许多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便匆忙开发。特别是新旅游区的开发,开发者急功近利,在缺少必要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的开发。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如:被誉为"童话世界"的九寨沟,如今,由于上游和周边森林大面积砍伐,使这里原湖泊水位每年降低6-30厘米,致使黄龙钙华堤已开始退化、变色。如再不采取保护措施,这里的岩溶湖将会过早衰亡。更令人费解的是有关部门为了大量揽客,在九寨沟内大量建造宾馆,严重破坏了景观的自然氛围。
我国对旅游洞天开发利用还处于无计划状态。许多地区一发现好的洞天,就匆忙施工开发。开放后又不控制游客人数,过多的游客加速了洞内沉淀物氧化。一些洞口开得过大、过长,加速洞内外空气对流,人们呼出二氧化碳气体破坏了岩溶洞环境的平衡,促使洞天景物老化
野生动物也是极其珍贵的旅游资源。许多地方在开发这一旅游资源时,管理不善,执法不力,不少野生动物遭到乱捕乱杀,有的宾馆饭店甚至以野生动物作为美食招揽游客,使不少珍稀品种濒临灭绝。
2、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
近10多年来,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使我国风景名胜区,包括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一些自然风景区,已越来越受到建设性的破坏,由于在景区内开山炸石,砍树毁林,水土流失严重。或因山洪暴发,塌方挡路,毁景伤人;或因久旱无雨,水源枯竭,饮用水短缺,更有一些建筑毁景障景,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四季常绿的云南西双版纳,近几十年来,由于大搞毁林形式开荒,以林为能源,森林面积急剧下降,使原来良好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有的风景区出于经济目的,热衷于旅店、餐馆的建设,盲目扩大旅游区、修建旅游设施。以索道为例,世界各国在作为国家公园的名山上修建索道都是严格控制的,其中美国、日本是明令禁止的。日本富士山海拔3776米,公路只修到2000多米,游人再多,也是自己一步步登上去的。但在我国,有些古代名山上修建现代索道,甚至修几条。有的山相对高度不到百米,也修建索道。索道在国家名胜中心区域的建成,不仅破示了自然风景区的原貌,而且使游人大量集中于容量有限的山顶,导致景观和生态的破坏。随着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热的掀起,保护区内脆弱的生态系统也遭到致命的打击。
调查显示,在已经开展旅游的保护区中,仅有16%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有的保护区连一台必须的测量仪器也没有。根据科学监测对游客数量进行控制的保护区仅占20%,一些保护区已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甚至有23%的保护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从事旅游活动,使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地域减少,它们的生活空间和养料系统也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这里的动植物死亡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保护区旅游现状调查显示: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
由于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使区域和城郊的一些风景区受到冲击。有的地方在风景名胜区邻近盖工厂、办企业、浓烟滚滚,污水横流;有的景区对名胜古迹随意修葺,在山林古刹安置电器设备,铺设人造大理石、地砖,人工修整痕迹过重,与其"自然本色"极不和谐;有的景区不顾环境、条件,乱建寺庙、佛像和不伦不类的主题公园等等。这些不仅破坏了风景名胜、古迹文物的原始景观的文化内涵,也对旅游环境的生态格局和风景结构造成了破坏。
3、风景名胜区环境污染严重
据旅游风景区提供的监测资料显示,这里的水土、大气都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噪音、烟尘都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大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及酸雨等情况比较普遍。湘区武陵风景区中二氧化硫含量高达0.62毫克/米3,超过国家一级大气标准3.68倍;树林大片枯黄,PH值达4.44并出现酸雨酸雾。我国水污染的范围也在扩大,全国135条受污染的城市河段中,52条严重污染,其水质连灌溉标准都达不到,更谈不上饮用标准了。如饮用滇池水源的地区,已成为昆明市传染病和许多疾病的高发区。黄河断流达266天,87%的河段水质达四级污染,尤其是近几个月来,黄河干流中游河段遭到严重污染,水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泡沫,下面呈酱色的污水散发着刺鼻的异味,鱼已死光,连浇地都不能用,对河南省沿黄河各城市饮用水造成危胁。这是黄河历年来发生的最严重污染。而且是一次流域性污染。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旅游业发展迅速,而又缺乏规划和管理,国民的生态意识较差,可以说旅游游到哪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也就到哪里。风景区内生活污水增多,垃圾废渣、废物剧增。驰名世界的黄山、庐山垃圾随处可见,甚至连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游客也留下了各种饮料袋、包装袋等垃圾。致使那里不得不花费巨资去清除。开办旅游的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也是日趋严重,目前已有44%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有噪音污染,3%有空气污染。
上述可见,在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关系。那种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不惜以生态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的作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走出生态旅游的认识误区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开展生态旅游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三、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
生态旅游要持续发展,应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必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否则,太多的游客会对目的地的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破坏了生态旅游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态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
主要措施:
1、 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保护森林资源
自然环境是由大大小小的生态系统组成的,必须保持相对平衡。森林是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枢纽,对于地上、地面、地下环境有多方面的影响,如果把森林看做单纯的木材生产基地去砍伐,而且是掠夺式的经营,不顾植被具有极为重要的防止环境恶化功能(涵养水源、保护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等等),那么最终破坏森林的恶果将是人类自身的灾难。从古巴比伦王国的消失到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无不证明了一这点。
森林公园则是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经济系统,是以人类、生物和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原则,以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宗旨,它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即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且自身得到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人的发展构成危害。这就为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区域环境。1982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她以神奇的地貌和优美的环境向世人一展森林公园的风姿,为中国的生态旅游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截至1996年底,全国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811处,年吸引游客达5000多万人次。随着森林公园旅游人数的增加,旅游活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必然产生矛盾,引起诸如土壤、植被、水质和野生动植物的环境问题。另外我国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经营方式的转变,这就带来了一个更新观念和提高对森林价值和生态环境的再认识问题。因此,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森林公园建设是保证生态旅游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资源的保护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1) 加强生态管理,使之持久协调发展
森林是一个整体,森林除木头外,还有许多其它物种,它是一个由许多成份构成的复杂系统。如果把森林看做单纯的木材生产基地去砍伐,而且是掠夺式的经营,那么我们采了木头,却恶化甚至是毁灭了其它资源的生存环境,得不偿失。当然也不能发挥森林资源的全部效益。但我们保护森林,并不是完全任其自然。自然森林也会自然枯萎,如不砍伐,任其自生自灭,也是浪费资源。所以在不过度改变森林结构的前提下,进行采大留小有计划、有选择的开采,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2) 严厉打击森林犯罪
1998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通知》,经过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各部门的艰苦努力,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收回了一批被毁坏和被长期占用的林地。截至1998年12月底,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636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8131人,其中刑事拘留791人、逮捕681人,为国家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2928万元,收缴木材46351立方米、野生动物209365头(只),收回林地58305亩,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林区治安的几个突出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开展后仍顶风作案,如云南省昆明市现每月从市区运往外省的保护动物仍在1吨左右;盗伐、哄抢国有林木、非法运输、销售木材在一些地区仍很严重;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打击森林犯罪力度不够。因此针对上述情况,要加强森林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森林。只要我们按照法律严格执行,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建设就有了根本的保障。
2、 统一规化、有序开发
做好旅游开发规划,贯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这不仅是使开发取得成功的保障,也是预防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措施。因此,在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对旅游区的地质资源、生物资源和涉及到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进行认真的调查,以便针对开展旅游活动所带来的环境损害进行足够的准备,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为保证生态旅游的环境质量的高品位,旅游区的有关建设必须遵循适度地有序地分层次开发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有损自然的开发行动。每个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要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提倡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依景就势,体现自然之美,对那些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费等刺激经济增长的项目坚决制止。经济开发可以在风景区以外的广大土地上进行。即使是配合风景区的旅游,其主要服务设施也完全可以在风景区外围建设。古今中外名山、风景区和国家公园都是精神活动的场所而非经济场所。我国古代,五岳山下都设有"镇","镇"就是专门提供服务设施的。宋代规定泰山的外围7里内"禁樵采"。元代规定40里外的徂徕山禁止砍柴,都是为了保护泰山。美国规定商业开发要在国家公园以外的地方,其黄石国家公园自被发现建立后,不仅禁猎、禁伐,而且陆续迁走了居住其中的印第安土著。德国阿尔卑斯山国家公园的面积达300多平方公里,公园内并无一条索道,若干条索道都是设在公园之外的。这些发挥功能区分、区内观景、区外经商的优良传统,我们可以借鉴。如将旅游设施建在山脚下,山上不修索道,这样游 人势必在山脚下的宾馆住宿,当地赚取住宿费和餐饮费肯定高于索道费,而且游人分散于各处,大大缓解了因乘索道造成的山顶过分拥挤。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下,现有的生态技术,资金条件以及人们的环保意识还达不到维护生态平衡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将宝贵的生态资源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是开发殆尽。旅游区的环境容量问题,应加强研究,在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未确定之前,必须控制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对一些重点保护的景区,必须防止太多的游人进入,即使是一般旅游区,也应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因为,环境容量是有限的,破坏容易修复难,一旦旅游超过了环境容量,造成了巨大的环境破坏,再来治理就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3、 增强环保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计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严格执法和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并针对旅游业对环境影响有潜在性、持续性和累计性的特点,增加补充规定。如增加对旅游的环境保护税收,用于修复被损环境的管理。地方政府和旅游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例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根据环境法律,规定哪些部分严禁开发,哪些部分可以开发以及开发的规模、开放的季节和可接待的人数等等。又如规定哪些地区禁止带火种,禁止狩猎和毁坏林木,禁止遗弃垃圾和生活用品。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思想意识比法规更重要。我国在生态旅游的生态规划和生态教育方面都很薄弱,旅游业主要以盈利创收为目的,不少旅游区根本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始营业。在旅游景点,很少设立宣传生态意识的宣传栏,导游们的导游词中也很少触及生态道德教育的问题。而且,旅游业的干部及导游中大多数人也未接受过系统的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因此,我们在倡导生态旅游时,必须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思想,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全民观念。具体做法一是要通过立法,把对旅游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景点,并要求所有的旅游管理人员、导游都必须经过系统的生态教育,改变那种认?quot;旅游业是无烟工业"、"旅游资源可再生"的观念以及对旅游开发的环境效应评估认识不足的现象,切实把旅游环境当成旅游业的生命和形象。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把发展旅游业的目标与立足点建立在保证当代和几代、几十代人的旅游需要上,并以这种思想观念为指导,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国家教育计划,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国情教育中增设这方面的教育内容。使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小就开始重视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爱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理解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使生态善恶观、生态良心、生态正义、生态义务成为青年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三是充分利用旅游这一生动活泼的大学校,使生态旅游的全过程,成为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唤起绿色的激情,绿色的愉悦、绿色的思考,体验大自然的谐、有序,体?quot;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达到热爱自然、师法自然,启迪人生的目的。在大自然中接受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使每一个人旅游者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件保护自然的小事做起。
参考文献
⑴ 龚雪辉:"生态旅游岂能破坏生态",《光明日报》,1998年5月23日
⑵ 彭希喜:"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国际市场》,1998年3月
⑶ 徐军:"旅游环境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保证"《江淮论坛》199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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