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旅行社开展紧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旅行社开展紧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局发《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旅人教[2009]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省旅行社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护技能,切实保护游客在旅途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三年内《浙江省旅游行业急救员上岗证》证书持证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浙江省旅游培训中心和浙江省红十字会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将举办导游及领队人员现场紧急救护系列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周四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地点: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内(地址:杭州外东山弄58号)
二、培训对象
全省旅行社持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形式
培训课程包括基础理论讲解、操作技能示教、学员操作技能考核三个阶段。其中理论课占课程设置1/3;操作示教与学员动手操作占课程设置2/3。培训及考核在一天内完成。
四、证书发放
培训学员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救护课程并经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省旅游局与省红十字会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旅游行业急救员上岗证》。
五、报名方式及费用
1、由旅行社统一报名,报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
2、学员个人至我中心报名,或在浙江旅游教育培训网(www.zjlypxw.com.cn)上预报名。
我中心地址:杭州外东山弄58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78125,87977785;传真0571-87978073。
3、费用:2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考核及证书费)
六、其他事项
1、我中心已经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教育培训消费券定点使用单位。本次培训费用,我中心将为参加培训学员申领消费券后抵扣所有费用,学员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2、培训学员年龄: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报名时须递交材料:《现场紧急救护培训报名表》、《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培训报名表》、免冠1寸彩照3张、本市居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非本市居民(本市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证明1份,暂住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特此通知。
附:现场紧急救护培训报名表
杭州市教育培训消费券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