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绕开我国旅游投资误区的几点建议
作为全球性的朝阳产业,旅游业必将是现在和未来长期的投资热点。分析和纠正我国旅游投资中存在的误区,正确引导旅游投资方向,优化旅游投资结构,促进旅游产业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推动旅游行业依赖自身的资本运用和外部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对于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误区
我国的旅游业在改革开放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有两个亮点:一是旅游投资规模急剧增大。据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旅游业吸引海内外投资的总规模已达到8600亿元,其中,外商投资超过500亿元。二是旅游投资主体基本实现了多元化。自1984年国家对旅游业积极开发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投资为主体,外资为重要成分的投资结构。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旅游投资出现了许多误区,对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极大威胁。(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一)招商引资观念的误区
招商引资的观念误区主要表现在单纯倚重地方政府的优惠,忽略投资环境的综合改善。不少省市为吸引外来投资,不惜大力宣传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许多优惠政策,诸如降低企业所得税、土地税甚至减免税收等等,搞成了优惠政策竞赛。不可否认,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有着特殊作用,但在改革开放新阶段的今天,单纯依靠优惠政策来谋求发展,实在是陷入了一个观念误区。因为政策优惠已经从20世纪80 年代初仅对沿海开放地区的单边优惠逐步过渡为现为不分地域、一视同仁的普惠制。优惠政策已不再是一种稀缺资源,它的吸引力已大大减弱,对于成熟的投资商来说,规范胜于优惠,制度重于政策。
同时,仅有好的制度还不够,成功的投资促进是 增加投资数量和提高投资质量的重要条件。投资促进的根本,在于根据地区经济比较优势和外国投资得的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减少投资者的成本和风险。在目前旅游的招商引资中,还缺乏各种投资促进手段的有效使用。
(二)投资结构的误区
旅游投资结构的误区,主要表现在旅游投资投向的四重四轻:
一是重旅游服务业投入,轻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一般来说,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由于旅游资源的外在性特点,作为我国旅游业投资主体的企业,外资以及个人在进行投资时,往往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旅游宾馆、饭店、旅行社、交通部门都无偿使用旅游资源,不关心旅游资源的建设、开发和保护,从而出现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
二是重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投入产出率低,投资回收期长,无法形成投资一增值一再投资的良性循环,资金紧张的局面得不到缓解。长期以来,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资。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滞后,在许多风景区甚至出现了“方便难” 问题,有关部门不得不筹专款建风景区公厕。
三是重住宿设施建设,轻其他接待服务设施投入。在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上,投资主要集中于旅游饭店业。到2001年底,宾馆饭店等住宿设施投资规模为6400亿元,占投资总体规模的74.4%。而景区景点开发占11.6%,旅游车船、文化娱乐、旅行社等占13.9%。其他领域,如旅游工艺品生产、旅游新产品开发等投资严重不足甚至被忽视。住宿设施建设中,又重视旅游高档饭店的建设,忽视中低档住宿设施的建设;重视星级饭店的建设,忽视家庭旅馆、宿营地、青年旅馆等特色饭店的发展。所有这些造成旅游接待设施不配套,住宿设施建设规模过分超前,客房出租率低,经济效益差,而在行、游、购、娱等方面则不能满足旅客的需要。这也是我国旅游者人均逗留天数短、人均旅游消费低,以及旅游业效益提高与游客数量增长不成正比的原因之一。
四是重短期经济效益,轻资源的深层次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景区景点开发单位规模小。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旅游业的投资通常数额不大,规模较小。一般都投资单个独立景点,很少进行旅游区成片开发。由于投资旅游业的门槛相对较低,投资者的资金障碍较小,正符合了“小投资,短回收,高回报”的投机者心态。许多景点景区开发内容单调,观赏性多,参与性少,盲目跟风多,创新创意少。特别是那些对旅游业发展影响大,投资较多,短期内很难见效的项目,几乎无人问津,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后劲。
(三)投资决策的误区
目前,许多投资主体看到了旅游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的良好发展前景,并受“旅游业是低投入,高产出行业”观念的误导,在未进行严格的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就匆匆涉足旅游业。由于旅游部门普遍未建立与旅游投资活动相适应的投资管理机制和市场引导机制,加上旅游投资多头管理、缺乏统一规划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致使旅游投资宏观失控,微观失误。许多地方、部门、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盲目争投资上项目,造成了旅游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建设。20世纪80年代的酒店建设热,90年代的人造景观热以及最近出现的低层次生态观光园建设热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投资决策的不科学,造成了资金的巨大浪费,诱发出一系列的短期行为,破坏了旅游景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四)筹融资渠道的误区
主要表现在过分倚重信贷资金市场,而对日益发达的资本市场重视不够。我国旅游业在较长的时期内,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在社会资金方面,较多地依靠信贷资金市场,较少地利用资本市场。我国尚未建立旅游专业投融资的机构,在利用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援助方面基本处于空白。而世界上著名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如坎昆、巴厘岛等都利用了世界金融机构和国家间贷款。随着旅游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个大型项目的投资活动。由于没有相应的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规模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益相对较差。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旅游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但旅游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不太通畅,在需要行政审批的旅游企业上市、企业可转换债券、定向基金等方面,较难取得配额或入场资格。总之,旅游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较为松散,没有形成依赖自身的资本运作和外部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和自主发展。
二、纠正当前我国旅游投资误区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旅游投资引导机制
政府部门应加快职能转变,尽快建立旅游投资引导机制,从直接的投资管理向间接的宏观指导和引导发展。
一是加强投资引导功能。尽管政府的公共支出在旅游业的投资中所占份额较小,却能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有利于旅游业的协调配套发展,有利于引导社会投资,其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应加大投资旅游的力度,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实现旅游投资地区、项目间的平衡。
二是加强投资管理功能。首先,应制定统一的旅游投资规划,成立旅游项目资金库,确立优先发展项目,保证重点项目的优先开发。其次,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投资引导机制.采用协调、引导、规划和其他间接性政府工具等手段, 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合理区域、合理项目上,避免社会资金的过于集中或分散。最后,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对旅游企业和旅游开发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有些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浅层次行为。
三是加强投资服务功能。旅游行政部门要实现从行政性管理向为全行业服务的转变。努力为有关各方提供投融资方面的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包括组织项目投资的研讨、举办交易会、协调和研究政策、确定旅游重点项目等。这些工作服务于全行业,对旅游业的投融资关系重大,是旅游行政部门引导社会投资的主要途径。
四是构建旅游投资项目信息平台。旅游管理部门要定期而规范地发布旅游投资信息和旅游政策信息,使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投资项目信息,及时掌握握旅游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投资信息,使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投资项目信息,及时掌握旅游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投资前景,比较选择项目进行投资,提高投资的针对性和合理性,规避和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地将资金市场供给与需求对接起来。
(二)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
优化饭店投资结构。我国发达地区饭店投资领域基本饱和,但中西部一些地区的饭店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饭店需要改造升级,少数地区需要新建。今后饭店投资应向度假饭店、家庭旅馆、青年旅馆等专项主题式和特色饭店建设方面转移,这是优化住宿设施投资结构的主要方向。
加大旅游景区的投资力度。我国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就要把丰富的旅游资源转化为一流的旅游产品,旅游景区开发是下一步发展的重点。在景区开发中,要注意“三区”建设,即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扶贫试验区的建设。
注重专项旅游产品的发展。产业旅游和新型产品,如农业观光、工业旅游、会展旅游、生态旅游等正在成为旅游热点,应在合理引导的前提下适当加快发展;加快开发度假旅游产品,特别是适应家庭度假、城郊度假、滑雪旅游度假、温泉旅游度假、海滨度假、周末度假和节日度假产品,以及具有保健、康体性及休闲娱乐产品和探险旅游等特殊产品。专项旅游产品的投资开发将改变我国旅游产品单一的现状,有利于旅游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增加旅游商品开发投资。扶持创建一批旅游商品生产开发公司,从事旅游商品和工艺品的研究设计,组织生产和市场开发。
(三)拓宽旅游业融资渠道
建立招商中介机构。变政府主导型的招商引资为市场主导型的招商引资,由专业化的中介组织运作相应的商业化事务,这种方式针对性强,成功率高,成本低,见效快,而且能够把政府部门从具体、繁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由“管理型”到“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筹建旅游发展基金。这是解决旅游发展资金最 根本、最可行的办法,也是20 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惯例。基金来源可有几个方面: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以“拨改贷”的形式纳入基金,并采取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向旅游系统内企业如旅行社、饭店、旅游商店及与旅游业相关的企业如航空公司、铁路运输等征收旅游发展基金。国家已明确规定机场出境费中的1/3为旅游发展基金,并已开始征收;通过公助民营的方式筹措民间、海外资金。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规模,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赋予少数旅游大型企业集团与其资本和收益比例相适应的海外直接融资权,尽快建立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规范化的企业直接融资机制。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联合投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增加旅游投资。
(四)优化旅游投资宏观环境
树立符合时代特征和市场潮流的旅游产业观,把观念创新付诸规划和发展的具体行动中,形成思路出规划、规划出项目、项目出资金、资金出建设、建设出效益、效益出发展、发展出思路的良性循环格局。采取各种投资促进手段,保持投资政策的长期稳定、广开旅游投融资渠道等,促进旅游投资宏观环境的综合改善。
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在旅游项目审批、税收、土地等相关方面制定优惠的政策,推动制定鼓励旅游投资的产业政策;协调投资政策,规范投资机制,从宏观上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实行投资的行业差别政策和区域差别政策,通过税率等经济框杆及适宜的优惠政策促使外资流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缺口较大的部门,引导资金进入中西部内陆腹地;尽快出台旅游业投资管理法规,以立法手段避免旅游业投资中的非理性化行为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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