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代偿政策有六大突破
高校毕业生代偿政策有六大突破
于5月26日结束的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后全国所有高校毕业生都可享受新的代偿政策,范围从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到代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由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了新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新代偿政策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扩大了代偿内容,由原来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到代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扩大了代偿学生范围,由原来的贷款学生扩大到所有毕业生;三是扩大了就业地区覆盖范围,由原来的西部地区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四是扩大了代偿学生毕业去向范围,由原来的赴地方基层就业扩大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五是中央财政承担了全国所有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经费;六是合理规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毕业生不需返还违约之前已发生的代偿金额。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从今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在全国所有的省份展开,并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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